日前一則新聞報道一名四個月大嬰兒,被女傭發現昏迷在床上,女傭立即致電主人,據報道說,主人立即報警及趕回家中。從其後的報道中,嬰兒在救護車送院途中,女主人已一直陪伴在旁。這報道的內容使我泛起疑問,是該嬰兒的母親身在距家不遠的地方;或是當時救護車是在比較遠的地方趕來,所以嬰兒的母親可在救護車到場時已在家守候;或是該母親在回到家後才報警呢?
我身為救護員,很多時會接觸一些求救的市民,在徬徨失措情況下,忽略了盡快求援的重要性。要待一些可作決定的人物趕到現場,例如等待其他兄弟姊妹到齊後,才決定是否召喚救護車送急病的長者入院;又例如嬰兒不幸出現抽筋或意外梗塞,女傭在主人回到家後才報警,令到一些病情進入不可逆轉的階段,因而白白錯失「黃金救援」的時間,家中如有長者或嬰兒需要照顧,不應忌諱,應有居安思危的準備,常與家人或家傭討論,如家中發生事故,應如何處理。
然而,如能平時學懂多些急救技術,在有需要時也可以幫助到自己身旁的人甚或是至親。如欲獲更多資訊,請參閱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出版的《急救證書課程手冊》,查詢有關課程可瀏覽www.stjohn.org.hk或電25308020-24聯絡。
聖約翰救傷會
急救學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