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戀最怕甚麼?怕心痛、怕捨不得,更怕忘不了。
忘不了跟那人一起做過的事、去過的地方、看過的電影、喝過的香檳……總之就是害怕忘不了跟他一起走過的日子,害怕忘不了跟他做過的一切。
很多人都說,忘記一段感情的最好方法,是找另一段感情填補心中的空缺。所以很多人在失戀後,還沒有考慮到是否已愛上另一個人,便趕快找來一個水泡,到頭來「亂愛」傷及的又是自己,何必!
我也曾經嘗過為了找水泡而「亂愛」,看我今天仍是單身,大家應知道我是以過來人的身份說以上的話。
從前我真的那麼害怕過,但當戀愛和失戀的經驗相繼豐富後,「忘不了」已不能再把我嚇倒了,因為這個世上有一件事叫「淡忘」。
既然是分手,那個人便不值得我再愛他了;既然不值得再想着他,我的人生路便應繼續好好走下去。即使偶爾睹物思人,心也會有被揪住的感覺,但這感覺只不過是一陣子的事,很快便會過去。於是我繼續如常的生活,這份被揪着的感覺,出現的次數果然愈來愈少,直至有天,當我再次看見某些事和物,令我再次想起某人的時候,發覺心已不再被揪住了,我便知道「淡忘」已擊退了「忘不了」。因為我已讓他正式成為我生命裏的過客。
失戀的人,請不要再害怕。
糊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