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上市公司United Technologies Corporation旗下附屬United Technologies Far East Ltd.(下稱UTFE)去年提出全面收購及私有化海灣控股,海灣控股其後撤銷上市地位。
不過,UTFE昨入稟高院控告海灣控股的前大股東GST International Management Ltd.及涉案時的海灣控股管理層,指對方違反售股的保證契據,向他們申索最少逾1.82億港元。
被索償的包括海灣控股前大股東GST International、宋佳城、曹榆、彭開臣及曾軍,涉案時宋佳城出任海灣控股主席,後三人分別為執行董事及非執董(下合稱答辯方)。GST International原持有海灣控股逾53%股權,上述四人持有GST International 81.6%股權。
UTFE向GST International收購其在海灣控股的股權,但答辯方違反○八年十二月二日就海灣控股事務及業務狀況作出的保證契據,包括自九三年起,無代僱員向內地政府支付社會保險費、並無披露有關公司給予員工獎金的責任等。UTFE又要求就支付予兩名車禍員工的賠償,及氣體壓縮系統設計缺陷導致的損失,獲得補償。
UTFE指共有1.44億元由託管人託管,以應付UTFE一旦向答辯方提出違反保證契據的申索。UTFE現申索最少1.82億元,並要求託管人放出託管款項。
傳訊令編號:HCA1211/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