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徵為隔離營的火炭駿洋邨,入伙不久即淪為垃圾崗。有居於一樓的住戶向本報投訴,5月遷入至今,窗前平台被海量垃圾「淹沒」,飯盒又有,啤酒汽水罐又有,舉凡想像得到的垃圾皆被人隨手拋下。可憐低層住戶「硬食」,至今未曾開過窗,擔心蛇蟲鼠蟻入屋之餘,更恐開窗揖疫,苦不堪言。
難道房署不知道問題存在嗎?當然不是,該住戶向房署投訴兩個月都不獲理會,惟有轉而向本報求助。結果《東網》刊出相關新聞後,房署即時有反應,派員將堆積兩個月的垃圾清除。這固然反映了東方第四權威力無遠弗屆,但同時反映了房署尸位素餐、胡混度日。一來,對住戶投訴置之不理;二來,公屋扣分制形同虛設。須知扣分制2003年已經實施,涵蓋28項不當行為,違例住戶當扣至16分或以上,租約可被終止。要是房署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對罔顧公德的住戶鐵腕收樓,還有人敢造次嗎?
一節見則百節知。香港在回歸後之所以亂成一團,反中亂港勢力之所以無法無天,終致黑暴爆發,港獨野蠻瘋長,都是源於同一道理,就是港府從來沒有執正來做,從來都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姑息養奸的結果,必然是令惡疾積重難返。若非中央果斷推出《港區國安法》,單靠港府之力,亂象還不知伊於胡底。由此可見,香港號稱法治之區,其實最輕忽法治的恰恰是港府自己。當然,亡羊補牢,未為晚也。對付反中亂港勢力又好,對付無公德心的港人也罷,皆應依法治之。法例既已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便應執正來做,依法追究,長遠更應配合國民教育及文明教育,務求令新一代港人守法知法,提升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