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通過後,區議員必須在限期前宣誓履職。一些反對派區議員突然心虛辭職,如今政府刊憲已有214名先後離職,相信陸續有來,預計會達到263名。這一股辭職潮是件好事,暴露了一些人的真面目,他們心中有鬼,知道自己做了甚麼違法之事。
辭職的區議員大多是支持黑暴,跟政府對着幹,甚至是反中亂港的一班人,他們的所作所為社會上已經看得清楚,是顏色革命的一部分,從2019年區議會選舉以來就不停搞破壞。首先,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的民主派初選,就有區議員將辦事處用作有關票站,這已違反《區議員及區議會轄下委員會成員操守指引》特別準則第7條(a)。其次,有議員在辦事處內展示「光時」、「港獨」等口號,宣傳「港獨」,已經是違反《港區國安法》。其三,他們濫用區議會場地進行討論其他政治議題,與區議會工作不符。區議會本應關注地區民生事務,遺憾地這些人卻將其變成政治化的平台,完全違反《基本法》和相關規定,令議會烏煙瘴氣!
上述《公職條例》對處理包括區議員在內的公職人員宣誓效忠劃出清晰紅線,這些人一聽到宣誓就怕到屁滾尿流,紛紛「跳船」,顯然是做了不少違規的虧心事,擔心就算宣誓也未能蒙混過關,到時被政府DQ還要歸還過百萬元薪津,惟有「跳船」逃避責任!
筆者認為,就算辭職,對於他們挑戰法律和政治底線,充當「黑暴」推手,破壞社會安寧,毒害青年種種違法行為,也不能一筆勾銷,必須依法處置其刑責。毛主席曾說「宜將剩勇追窮寇」,故今天政府不可癡心妄想大團圓,要果斷出手,違法必究,犯法必逮!
對於辭職走了的人,不作遐想,他們本身就不是真誠為市民服務的。原來沒有正常的區議會,我們的日子仍然是這樣過,市民仍可找立法會議員協助,各區民政處仍在服務,各分區委員立即可以補上這個荒廢的區議會。現在是時候去認真檢視區議會的存在價值,筆者認為政府應精簡政制架構,取消區議會,委任有才德之賢能加入各分區委員會工作,將部分區議會資源調撥過來使用,那更符合香港的整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