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為何從維護變成破壞

香港大學是百年大學,是英夷在香港建立的實施殖民地教育的大學,它的文科和法科很出名,前者為港英政府培養了大量官員,後者為香港法律界培養了基本隊伍,香港的殖民管治、殖民文化,大致上靠這兩方面支撐。

香港回歸中國後,殖民地教育的色彩依然濃烈,言必稱英、美如何如何「普世價值」,尤其是港大的「法學教育」,將「尊英貶中」、「崇洋媚外」、「英美的法律才是公平的法律,英美的法治才是真正的法治」視為當然。在此政治偏見下,「法學教育」的指向和目的,是要千方百計為「兩制」、為香港對抗「一國」指出法律根據,為反中亂港「法律抗辯」,把法律當成政治鬥爭的工具。

這些年,港大活躍着3位這樣的「法律學者」。一是戴耀廷,他是「違法達義」歪理的倡導人,鼓吹「公民抗命」,從而削弱公眾的守法意識,破壞法治。二是張達明,他在反修例暴亂中涉公然教唆違法者逃避刑責。三是陳文敏,他公然美化恐怖襲擊行為,將恐怖分子描述成受害者。上述3人的言行,令香港年輕人的思想及價值觀飽受荼毒,行為日趨激進和暴力。港大有這樣的「法律教育工作者」育人多年,港大學生會這些年參與暴亂、策動「港獨」、悼念恐襲案兇徒,就成了他們的「成果」,他們自己也成了黑暴推手。

人們也許奇怪,教法律的人,幹司法工作的人,是建構法治社會的力量,無論古今中外,司法中人都不應幹破壞法治、屈法枉法之事,為甚麼香港司法中人,97回歸後就幹這種「吃飯砸鍋」的事呢?就從法治的維護者變成破壞者呢?

這原因很簡單,問題出在自己身上,出在他們的政治立場和國家觀念上。他們的崇洋媚外價值觀、反共反中價值觀,決定了他們仇視和反對中國收回香港,為此他們不惜玩弄法律,破壞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