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毒果死剩種借屍還魂

都說毒果雖摺,餘毒猶在。果不其然,「死剩種」又告借屍還魂,藉「自媒體」之名復活。一班自稱淫媒毒果的娛記,在「臉書」開設專頁,美其名曰沒有大台,「變成自媒體」,專注娛樂新聞,但從其專頁名字以及為其背書的黃色港獨藝人傾巢而出,已知葫蘆裏賣的是甚麼藥。今時今日搞傳媒如同燒銀紙,說背後沒有大台和金主,搵鬼信咯!

借娛樂新聞之名回魂,是最好的試水溫方法。娛樂新聞看似無傷大雅,風花雪月,最為人所接受,亦容易逃過監管和審查,但淫媒毒果娛樂新聞政治化早就不是「新聞」,過去每有大型反中亂港活動,他們必對港獨藝人大書特書、大捧特捧,甚或逼迫藝人表態,對藍色藝人醜化抹黑,藉此對讀者起洗腦之效。以為淫媒毒果摺埋便再無荼毒社會的垃圾媒體,顯然是把漢奸黎等人想得太簡單。

斬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別說打正旗號開設網上專頁,政府莫奈其何;就說將官網伺服器放到海外,便能逃避監管,即使事後被查處,換個域名還可繼續存在。不難想像,各式各樣抹黑中港政府的假新聞,日後仍會排山倒海而來。

設立「假新聞法」是否可行呢?當然有多一條法例作出監管是好事,起碼轉發、散播假新聞便屬違法,必須受罰,而且對良莠不齊的本地媒體亦有一定的阻嚇力,惟用來對付伺服器設在海外的假新聞網站則作用不大。說到底,新聞自由並非大晒,更非肆意造謠的擋箭牌,必須承受法律後果,但最重要是市民必須有分辨是非能力,別人云亦云。太子站打死人、新屋嶺性侵、爆眼女等謊言,教訓極之深刻,惟有全民提高教育,毒媒獨網便難有生存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