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壹傳媒黎智英,先後因前年8月18日及8月31日的兩宗未經批准集結案,連同上月28日區域法院就其涉及前年10‧1非法遊行一案,判處入獄14個月,加上另外2宗案件的刑期,合共囚禁20個月。黎智英律師昨午約2時到達赤柱監獄,相信到來是為與黎會面。
昨日是黎第70日正式在赤柱監獄服刑,繼日前其3名子女到訪探望後,黎的律師昨午約2時20分到達赤柱監獄外,律師快步走入院所,又與現場職員打招呼。現年73歲的黎智英多案纏身,除了8‧18、8‧31兩案,他還被控組織和參與前年10月1日的未經批准集結;2020年6月4日在維多利亞公園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隱瞞壹傳媒大樓所在地段租契條款;違反《港區國安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