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哪有「良心犯」可周街行

多行不義必自斃。被內地冠以「叛國禍港四人幫」臭名的壹傳媒黎智英、李柱銘、何俊仁,連同6名反對派政客,被裁定組織及參與非法集結罪成,正常市民無不彈冠相慶,但外部勢力損兵折將,自是笑不出聲。美國隨即厲聲批評審判帶有政治動機,是北京侵蝕香港自由又一例子;聯合國秘書長則煞有介事聲稱,21世紀不應再有良心犯。

左一句政治審判,右一句良心犯,事實是,除了黎智英等3人另涉國安重罪須繼續還押,餘下6人皆獲准保釋,試問世上有哪一個「極權暴政」會讓「政治犯」、「良心犯」逍遙在外?更不必說,這9人涉及的是組織及參與非法黑暴集會,黑暴將香港攪得周天寒徹,淪為汽油彈之城,同所謂和平非暴力風馬牛不相及。而且正如法官所說,集會是否和平無關宏旨,罪名成立的根本是集會乃係非法。

最荒謬的是,在西方國家眼中,只要打着「民主旗號」、自封「民主鬥士」,便等於可以為所欲為,等於不用遵守法律,等於自己就是真理。如果這樣都能成立,那麼,是否只要口說民主,殺人放火都沒有問題了?

君不見,白宮主人將今年一月發生的國會山莊之亂形容為「暴亂」,參與的人是「暴徒」,是「非法」和「反民主」。然而這些暴徒不過是行民主之名,對抗不民主的總統選舉結果而已,更何況,對比香港黑暴,國會山莊一役的暴力程度簡直是小巫見大巫。只因暴亂被指由特朗普煽動,不利現政權,便將一切目為非法;香港黑暴則是攻擊中國,符合美國利益,便將之神聖化、民主化、合法化,這就是美式霸權、美式民主。

既然有理說不清,不管中港政府如何解釋駁斥,西方社會都有自己一套,那就講多無謂,行自己的路最實際。將漢奸走狗依法判刑,讓社會回復平靜,才是對香港最有益之事。事到如今,誰怕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