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山札記:老有所依?

每年都有同一個新聞,每年這個新聞都令人感到不安,而每年政府都隨便回應傳媒,問題依舊,答覆依舊。近日,勞福局局長羅致光在網誌上表示,去年在輪候資助宿位期間逝世的長者有7,024人,是輪候總人數的17.9%。令人嘆惜的是,去年有3.75萬名長者需要資助安老院舍,但不少人未能獲得服務已去世,這情況年年不改,年年發生!

大家不要錯誤認為任何人都可以申請政府資助的長者安老院舍,在相關的介紹中,現時此類院舍分兩種,第一種是「護理安老院」,為健康欠佳、身體殘疾、認知能力稍為欠佳及在「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下被評為中度缺損而未能自我照顧起居,但精神上適合群體生活的長者,提供住宿照顧、膳食、起居照顧及有限度護理服務。另一種名為「護養院」,社署只是把「護理安老院」的介紹更改了兩點:一、「認知能力稍為欠佳」改為「認知能力欠佳」;二、被評為「中度缺損」改為「嚴重缺損」。換言之,這些被確認為適合入住安老院舍的長者,都是24小時需要有人看護。查實這些長者已到了一個地步,非家人可以有職業和專業知識處理得到;而能夠列入輪候名冊,那長者身體狀況是必然差勁。

筆者認識一位朋友,其母親100歲時申請政府資助安老院,由於夫婦兩人均在職,故僱用菲傭專職協助。但他們都認為很難照顧好老人家,一來老人家已很瘦弱,起居照顧大力點也擔心老人家受到損害;其次是他們需要一些醫療知識,才能在各方面應付得來。其母親103歲去世,仍未獲安排入住安老院。假若不少有長者家庭,沒有菲傭,由兩位在職兒媳負責照顧,更難以想像後果。所以,家有長者,其年紀愈大,身體愈衰弱,愈需要安老院舍的服務。

政府是完全掌握長者的情況、數目和增長狀況。按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以2016年為基準,65歲以上長者比例是17%,2036年是31%,2066年是37%,對長者照顧和相關應付規劃,是刻不容緩。但羅致光一句「安老院完成興建速度追不上」,就不了了之!

作為一個局長,其職責就是要確保現政策運行順利,時刻加以改善,並理解未來狀況,做好規劃,不讓服務與實況脫鈎。現在的問題是局方未有規劃、規劃跟不上,還是歧視弱勢長者,抑或是勞福局是弱勢部門,政府最高層對其訴求置之不理?筆者當年在立法會曾多次提出,政府在興建公屋和發展新城市,規劃需預留土地予院舍,包括追回欠缺不足之數。似乎政府是你有你講,我有我不做,權在我,吹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