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有關BNO的那些事

如果沒有反修訂《逃犯條例》暴亂,英倫不會也沒有機會打破中、英早已達成的共識,將BNO(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由「旅遊證件」單方面改成準「移民證件」、準「英國護照」,將「雙重國籍」問題、香港居民的選舉權問題、公職人員的效忠問題擺到枱面,從而令香港出現「移民潮」。

而「投入」反修例暴亂者,有人出於被煽惑,有人出於「反共仇中」,在此背景和心理下,他們以BNO「性質改變」,想借此急急忙忙移民英倫,所謂「走得快好世界」,乃港人奉行多年、自以為「特醒目」的人生哲學。至於移民以後的生活,甜酸苦辣、得失榮辱,那就因人而異,冷暖自知也。

不過,這件事的發生和結果,畢竟並不是單純個人事、家庭事,更多的是社會之事,牽涉中、英兩國的外交博弈,牽涉國家的國籍法規,牽涉香港居民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種種政治權利。於是,家事國事香港事,都被一本小小的BNO證件所牽動。

這件事對國家而言,要維護法規和尊嚴,要維護香港「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不走樣、不變形。對港人而言,再不能享受「兩頭搵着數」,再不能在「國民身份」認同上玩模糊。對香港社會而言,要經歷一場不大不小的「走資走人」,經歷一次「禍福相倚」的「城市換血」、「吐故納新」。對英倫而言,則用最少的成本從香港身上弄到一大筆錢,在西方圈子裏吹噓一下「對香港負起了道義責任」,冠冕堂皇的展開英國對香港的「最後搜刮」。

97回歸,BNO作為「旅遊證件」,其實早已輸給了香港特區護照,世界各國和地區接受特區護照、提供方便遠勝BNO。這些年,美英西方與阿拉伯世界衝突加劇,香港旅遊界就有人好心提示,如果一定要用BNO出遊,也不妨多帶一本特區護照「傍身」。萬一遇到甚麼事,千萬別拿BNO表示自己「英人身份」,因為他們仇口太多,很不安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