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015年多個公共屋邨被揭發食水含鉛量超標,政府成立調查委員會,但其中兩間三判商的東主涉嫌在會上作假證,訛稱不知道焊接水管的焊料有無鉛及含鉛之分,他們又涉嫌欺詐總承建商,稱只會用無鉛焊料。兩人否認在宣誓下作假證供及欺詐兩罪,案昨天在區院開審。
兩名被告依次是莫海光(61歲)及蕭健煌(57歲),他們各被控一項宣誓下作假證供罪。控罪指,兩人於2015年12月3至4日,在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中,宣誓為證人下,故意作虛假關鍵性陳述。他們另被控欺詐總承建商有利建築有限公司,莫被指訛稱在牛頭角下邨及石硤尾邨的水喉工程只會用無鉛焊料,而蕭被指訛稱在彩福邨的工程中只會用無鉛焊料。
控方開案陳詞指,有關公屋工程項目的總承建商是有利建築有限公司,它分別透過子公司聘請兩名被告的公司承接水喉工程項目,其中莫涉及5個公共屋邨,而蕭則涉及一個公共屋邨。兩名被告曾獲告知要跟從房屋委員會的要求及要使用獲批核的錫線。
控方指,兩名被告承接工程後,曾親自向總承建商品質監控員提供無鉛焊料的樣板及資料,並曾用無鉛焊料作示範安裝。到2015年爆出公屋鉛水事件後,兩名被告於政府成立調查委員會聆訊中宣誓為證人,惟他們卻供稱,不知道有焊料分為含鉛及無鉛兩類,亦不知道涉案公屋只能使用無鉛焊料。案件編號:DCCC 77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