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壹傳媒黎智英被控欺詐及違反《港區國安法》,上周四除夕夜再度被收押監房看管。黎智英在上月23日獲高院法官李運騰批准以現金1,000萬元及不可離家等多項條件保釋,惟終院在上月31日批出終審上訴許可,批准律政司就黎獲准保釋的決定提出上訴,並定於下月1日審理。黎的兩名兒子黎見恩和黎耀恩在昨日早上8時許,兩手空空前往荔枝角收押所探望。
二人在內逗留逾一小時後,約在早上9時半離開收押所。黎見恩表示,黎智英的情況較之前精神,與他們「有講有笑」,又稱「可能佢預咗都要受(還押),所以都輕鬆」。對於2月保釋上訴聆訊的結果,黎見恩強調其父亦已「預咗」,但自己則感到難受。
黎見恩和黎耀恩昨早到收押所時,兩人均兩手空空,未有帶備任何物件入院所。而黎智英妻兒前日探監時,則有帶備零食及個人護理用品,如毛巾、牙刷、牙膏、沐浴露、洗頭水及朱古力等;而在元旦當日,黎的妻子及女兒亦有帶備零食探望。
黎智英被控串謀壹傳媒集團高層欺詐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位於將軍澳工業邨廠房的用途而被控;另他亦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上述兩案將於4月16日一併再提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