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自稱留港近20年的免遣返聲請巴基斯坦籍男子,不滿自今年3月起被無限期拘留在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形容羈留中心環境比監獄差,早前到高院申請人身保護令,法官昨天駁回他的申請。法官指出,無證據顯示政府有拖延申請人的拘留時間,而且申請人曾多次涉及毒品案件和有機會重犯,又有違反保釋條件的紀錄,他並非被不合理拘留,故此不適合向他發出人身保護令。
40歲申請人Ahmed Sani Salman,於2017年9月因販毒被判囚5年9個月。他於今年3月刑滿後被轉移至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拘留等待遣返。他於4月就免遣反聲請被拒提出司法覆核,但因疫情關係,該司法覆核尚未處理。法官昨天指出,申請人現時被拘留,但沒有被遣返,是因為要等候他就免遣反聲請被拒而提出司法覆核案件,由於相關案件眾多,法庭確實需時處理,而申請人於4月才提出申請,其等候的時間並非不合理。
至於申請人投訴患有關節痛疾病,但政府未有給予他最合適的藥物。法官經考慮後,認為沒證據顯示政府沒有給予申請人適切的治療,而且申請人亦親自確認他最終已獲發他要求的止痛藥,因此該投訴同樣不成立。 案件編號:HCAL 241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