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可安排親友來港工作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有一名女子向一名外籍傭工表示,自己受聘於已領有職業介紹所牌照的僱傭中介公司,並收取約36,000港元費用,以安排該傭工親友來港,及後又聲稱已展開相關的工作申請程序。
經初步調查後,海關前日以涉嫌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僱傭中介服務,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拘捕該名涉案的45歲女子。該女子已獲准保釋候查。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商品說明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根據《條例》,任何商戶如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