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日前表示,擬要求全體現職公務員一次過宣誓或簽署聲明,相關準備工作已接近尾聲。他昨早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相關安排目前有待釐清一些法律問題後落實,並強調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是基本要求,如拒絕宣誓或簽署,會令人質疑是否仍適合履行公務員職務。
對於有人提出,公務員日後是否不可在社交媒體表示對政策的不滿,聶指公務員仍享有《基本法》下的言論及集結自由,但他們進行職務時不得作出與身份有衝突的行為。他又解釋,如有人打着公務員旗號,舉辦針對政府而非個別政策的集會,是明顯與公務員身份有衝突,令人覺得與施政有矛盾,但具體是否違反聲明,仍視乎當時的處境。
至於公務員是否不可同時持有外國國籍,聶表示《基本法》沒有要求公務員放棄外國國籍,但有關問題不在議程上,但將來可交由社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