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涉嫌於兩年前用枕頭和被鋪焗死3個月大女兒一案,控辯雙方昨天完成結案陳詞。控方首次公開披露,被告同意自己在事件中有嚴重疏忽,並承認誤殺罪,但不被控方接納。控方力陳事件並非意外,又指死者母親的證供可信,死者確是被枕頭被鋪蓋着頭,而且是被告蓄意所為。辯方則強調本案是悲劇,被告在事件中確有疏忽,但沒有謀殺親女。
42歲被告張應輝,被控於2018年8月22日在香港謀殺其女兒張嘉雯。控方陳詞時表示,雖然被告承認因嚴重疏忽而誤殺女兒,但死者的母親盧殷童回家時確是看到死者被枕頭和被鋪覆蓋,盧對當時的情況描述得很詳細,並非「作古仔」,案件明顯是謀殺而非意外。
控方強調,盧並非「完美媽媽」且有案底,但不論她的背景如何,是她不理別人反對堅持讓死者出生,也可見她愛錫死者。雖然她案發前留下死者在家,令她一生後悔,但她與被告的情況不同,她當時有輕微產後抑鬱,只想一時逃避,而且她離家時知道死者會有父親照顧,故她並沒犯法。相反,被告是最後一個離開,並獨留死者在家,被告聲稱當時預期盧很快便回家,但從被告臨走前發給盧的短訊內容,可見被告所說的並非事實。
控方指出,只要綜合所有證供,便不難發現案件不大可能是意外,專家指死者不可能把枕頭和被鋪抓到自己身上,亦沒有其他人能進入案發單位,故死者被枕頭和被鋪覆蓋,唯一合理推論是最後離家的被告所為。即使被告稱離家是為嚇一嚇妻子,但被告可以帶死者一同離開,又或是把死者交給別人照顧,但被告卻發訊息給盧說她會後悔一世,唯一合理推論是被告有意殺害死者或令她受嚴重傷害。
辯方則表示,本案是一齣悲劇,被告並不是「殺人狂魔」,而被告其實亦十分愛錫女兒。
辯方反指盧的證供不可信,因為盧是有動機要把所有罪責推給被告,故此盧一直在說謊。辯方稱,若被告有意殺害死者,可直接將她焗死,毋須拿枕頭和被鋪蓋着她,而被告的確要就獨留死者在家致其死亡負上責任,但被告的責任只限因嚴重疏忽導致的誤殺,而不是謀殺。案件編號:HCCC 25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