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號稱法治之區,亂拋垃圾也要罰款1,500元,偏偏在西貢非法發展土地牟取暴利,執法部門居然聽之任之。繼本報揭發相思灣村村霸在上址興建無滿意紙的「神秘丁屋」,以及丁屋外有違建道路後,疑有人食髓知味,霸完陸地霸落海肆意斂財,詎料地政總署不僅沒有嚴正執法,甚至動用公帑派員「執手尾」移除霸路貨櫃,百般呵護,令人側目!更耐人尋味的是,違建道路旁再有4幅位處自然保育區的土地遭發展商購入,是否有人「賊佬試沙煲」謀先破壞後發展,呼之欲出,港府還要裝聾扮盲到何時?
說西貢相思灣村亂象叢生,恍如法外之區,絕非誇張。單是神秘丁屋外的違建道路,位處不能發展的綠化地帶及自然保育區,部分更涉官地,規劃署一年多之前已知有人違規發展,竟拖延到本月初、即本報再三追問後才不情不願檢控,惟檢控也是裝裝樣子,發展商根本沒有遵守;更有甚者,本報追蹤報道已有一星期,地政總署明知違建道路通往的神秘丁屋沒有獲發滿意紙仍然曾經出租和放售,以至部分違建道路涉及官地,至今闊佬懶理。沒有將違建道路圍封及執法也就罷了,甚至一度以私隱作擋箭牌拒絕透露有否向神秘丁屋發出滿意紙,形同為村霸保駕護航。及至昨日,竟然進一步委託承辦商清走放置在違建道路的貨櫃,村霸違規,公帑埋單,堪稱咄咄怪事。
須知道,違建道路一帶遭人放置多個貨櫃並非始自今日,而是有一段長時間,附近居民指貨櫃為臨時辦公室,疑為方便發展神秘丁屋及擴建道路而設,過去曾多次投訴也沒有部門理會,直到本報發揮第四權踢爆事件,地政總署才派人到上址視察及拍照,但亦僅是象徵式,並無勒令涉事人在限期內移除違規構築物。現在甚至出錢出力替人移除貨櫃,難怪外界質疑地政總署黑白顛倒,官商勾結的嫌疑濃得化不開。
所謂不近情者多藏奸,地政總署近年擺出有法必依、執法必嚴的架勢,為打擊違契構築物,連私人農地都不放過,最少有20幅私人農地因為搭有違建物而被政府收回。對私人農地尚且這麼嚴謹,為何獨是對相思灣村亂象熟視無睹?顯而易見,上址涉及的違規行為層出不窮,被村民形容為村霸的神秘丁屋業主黃子洋,更涉及在海岸保護區倒水泥僭建「私人碼頭」經營水上活動,以及疑霸佔官地出租車位,月入最少百萬元,簡直是無本生利,無法無天。
這些僭建工程不是一夕之間完成,而是在光天化日下進行;將地區改頭換面後,變成出租獨木舟等水上王國,村民及公眾人士看得見,地政官員不可能看不見,視而不見、見而不作為的最合理推測,必然是有官員與村霸同流合污,私相授受。事實上,過去曾有多宗案例,涉及地政官員收受利益為發展商開綠燈,甚至連地政總署助理署長都曾捲入囤地套丁醜聞而一度遭廉署調查,足證該署藏污納垢。天下熙熙,皆為利來,相思灣村的土地亂象愈揭愈多,背後是否有官員充當保護傘,難道廉署不需要主動調查嗎?
必須指出,通往神秘丁屋的違建道路,旁邊另有4幅土地遭發展商購入,該4幅土地位處自然保育區內,其限制比綠化地帶更多,不可能建屋發展,惟發展商無寶不落,有人是否欲藉着「打通交通」造成「既定事實」,再謀先破壞後發展,不言而喻。正如環保團體指出,類似行為屢見不鮮,過去亦有大量保育區被用作非法傾倒泥頭及棄置建築廢料。無獨有偶,相思灣村內亦有人在自然保育區傾倒泥頭,亦疑有填平土地的痕迹,這一連串事件真的是巧合這麼簡單嗎?
非法傾倒泥頭及填平土地已屬改變土地用途,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一次定罪可處罰款50萬元,其後每次定罪可處罰款100萬元;另《土地(雜項條文)條例》亦列明,非法挖掘政府土地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半年。規劃署和地政總署一直拒絕執法,箇中原因,隨時涉及大量見不得光的黑幕。本報再向申訴專員公署去信投訴並提出八大疑問,質疑政府部門涉及失職及不當行為,顯然不是無的放矢。
另一方面,本報日前報道神秘丁屋旁邊也有一塊鄉村式發展土地,皆被綠化地帶團團包圍,唯獨它們零零舍舍獲劃成可建屋的鄉村式發展土地,甚至疑涉港英理民府年代偷龍轉鳳、非法土地買賣等亂象。今次再揭出有4幅在自然保育區的土地被發展商收購,當中是否有人欲「賊佬試沙煲」涉不軌圖謀,可思過半矣。
東方報業集團為民喉舌,發揮第四權揭露西貢種種土地黑幕,克盡傳媒天職。現在是港府負起責任、清理門戶的時候,繼續縱容某些官員包庇非法行為,讓珍貴的土地資源淪為村霸權貴的牟利工具,以至任由綠水青山遭人永久破壞,必然令亂象如麻的特區再添民怨,搖搖欲墜的管治威信勢必蕩然無存,勿謂言之不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