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鐵騎撞警 涉恐怖活動 首宗《港區國安法》檢控 23歲男收押醫院

【本報訊】二十三歲男子涉嫌在七月一日於灣仔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高速衝擊警方防線,導致多名警員受傷,駕車男子倒地遭拘捕,遭落案控告違反《港區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和恐怖活動罪,成為新例實施後首名被檢控人士。

被告腿部骨折留院 案交國安處

案件由警察新成立的國安處處理,昨於西九龍法院提訊,總裁判官蘇惠德負責審理。由於被告仍留院,法庭將案押後至七月六日再提訊,若被告能提早出院,會立即被帶到法庭應訊,押後期間被告還押警方看管。

被告唐英傑,控罪書上沒有報稱職業。其代表大律師劉偉聰表示,被告腿部骨折,現時仍然留醫東區醫院,主診醫生暫未能確定他何時能出院。劉又提到,政府宣布六名裁判官為指定法官,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但沒有披露身份,於是詢問蘇惠德是否指定法官之一,蘇確認已獲聘書。

控罪指,被告於今年七月一日,在香港灣仔盧押道和菲林明道之間的軒尼詩道、駱克道和謝斐道一帶,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次項控罪指他於同日同地,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實施造成或者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針對人的嚴重暴力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安全。案件編號:WKCC221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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