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十一月十二日網民發起「破曉行動」,全港多區發生堵路等情況,一名二十一歲無業女子當日在銅鑼灣鵝頸橋底被警員制服拘捕,被指管有一樽含有汽油的的黑色油漆。涉案女子否認控罪並經審訊後,昨在東區法院被裁定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名成立,判罰款五千元。
被告鄭欣雪報稱無業,控罪指她於去年十一月十二日,在灣仔堅拿道西二十四號外,管有四百一十毫升黑色油漆,內含微量汽油。裁判官指,被告於事發時明顯是管有及意圖使用涉案油漆,否則她不會手持油漆站在灣仔交通匯點,並在遇見警車駛近時掉頭走。法庭認為被告管有油漆意圖損毀他人財產,裁定被告罪成,考慮被告初犯及涉案物品不算高度危險品,決定以罰款處理。案件編號:ESCC 255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