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誤17月 資科辦未向承辦商索償

【本報訊】政府早年推行檔案數碼化。審計署發現,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批出三千萬元,為海事處建立的「電子檔案保管基礎系統」被錄得有超過七百宗誤差,需花大量時間修正,導致系統於明年六月才全面使用,延誤十七個月。但資科辦並未向系統承辦商追討賠償。

海事處驗收錄756宗誤差

審計署報告指,政府一一年推行「電子檔案保管系統試驗計劃」,有十一個政策局及部門參加。其中,資科辦於一五年批出價值三千六百五十萬元的合約,為海事處和建築署建立電子檔案保管基礎系統和系統配置,原定翌年五月將基礙系統交付海事處使用,並於今年一月完成項目。

但資科辦於前年批准承建商建議,將該系統分拆兩部分交付,直至去年八月才全面完成交付,而海事處驗收系統時錄得七百五十六宗測試事故報告,當中三成二個案一次或多次未能通過測試,亦有四百七十九宗需緊急及優先處理個案,承建商平均需時九十二點四日才能修正,最長個案的糾正時間達到五百一十八點五日。

縱使承建商表現未如理想,資科辦只向其發出七封警告信,加上合約條款規定承建商未能如期交付系統才需賠償二百萬元,但資科辦卻將項目完成日期延至明年六月,並未有向承辦商索償,亦未有就此徵詢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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