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律政司這些年的表現,特別是鄭若驊當司長的表現,讓人清楚看到,它已成為反中亂港保護傘的第一道防線,也是權力最集中、政治作用最大、影響最壞的一道防線。反中亂港之人犯下的種種罪行往往被其攔截,根本進不了司法程序。
有些實在罪證確鑿,眾目睽睽,輿論反應強烈,攔不住了,就想辦法一拖再拖,拖到「黃瓜菜都涼了」,再找一個對嫌犯「有利的機會」予以檢控,罪名當然更是愈輕愈好;若有「重罪」和「輕罪」,當然是揀輕的。這樣做,又最有利於保護傘的第二道防線——法庭——做嘢,或「打甩」或輕判,讓那些反中亂港之人嘗嘗「不可承受的輕」的美妙滋味,「讓人生更精彩」,以後更加努力接着幹。
律政司和鄭若驊對反中亂港之人貢獻至大,對黎智英更是保護有加。從「黑金」政治到「佔中」,從涉嫌恐嚇媒體記者到充當暴亂黑手,勾結老美「叛國禍港」,黎智英享盡了保護傘無微不至的蔭庇,今後還會享盡保護傘的竭盡全力、無微不至。基於上述種種,東方報業集團日前發函對律政司提出六大疑問,一是律政司司長是否與黎智英稔熟有私交?二是黑金案是否已成定案永不檢控?三是律政司屢屢放生黎智英是否怯於外部勢力?四是不告黎智英是上任還是現任司長的決定?五是警方已檢走黎智英等人的手機搜證,若有其他犯罪證據,律政司如何跟進?六是律政司有黑金大案不去告,僅把兩宗較輕案件「落鑊」,是否屬選擇性檢控?是否姑息養奸放生黎智英?
這六大問題無不打中保護傘的要害!無不是揭示和拷問他們的叵測居心、卑劣手法,相信他們是無以回答、不敢回答的。因為他們心虛,知道自己是在玩弄法律手段,利用掌握的權力,根據某種需要、認知、價值觀、意識形態在處理黎智英之流的案子。這裏面的「真實」、「奧妙」和「動機」,是「打死也不能說」的。然而,「不說」並不能逃脫,保護傘的「表面證供」早已彰彰明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