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兩學生涉燒議辦押後訊

【本報訊】民建聯北區區議員姚銘位於粉嶺華心邨的辦事處,於上周六區選前夕凌晨時分遭人縱火,警方事後拘捕兩名學生,控告他們一項縱火罪。兩名被告昨被帶到粉嶺法院提訊,他們暫時毋須答辯,押後至明年一月十三日再訊,期間待進一步調查。

一人僅14歲 准保須守宵禁

兩名男被告分別是二十七歲男子李欣樺及一名十四歲少年,兩人都報稱是學生,他們同被控一項縱火罪,指他們於今年十一月廿三日,在粉嶺華心邨華勉樓地下「姚銘區議員辦事處」,無合理辯解而用火損壞姚銘的區議員辦事處。李須還押看管;而年僅十四歲被告的案件昨被安排到兒童庭提訊,他獲准以現金及人事各五千元保釋候訊,並須遵守宵禁等條件。

據悉,警方當晚檢取有關閉路電視片段後,兩小時後於華心邨拘捕二人,並在李身上搜到易燃液體等。

案件編號:FLCC 512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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