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未受訓逼用新洗腎機

醫院管理局職場欺凌及員工投訴機制一直為人詬病,繼揭發有護士病假紙遭上司傳閱被私隱署批評違例,醫管局仍置諸不理後,醫管局職工總會昨再揭發有護士疑在無受訓下被上司要求操作新型洗腎機,漠視病人風險及罔顧安全,醫管局調查屬實後仍裁定投訴不成立。工會批評醫管局醫醫相衞及黑箱作業,投訴機制失效,要求檢討,更批評過去六百多宗投訴醫管局管理職級疑出問題,當中廿三宗上訴至上訴委員會,但竟無一宗成功上訴。

現已退休、曾於伊利沙伯醫院洗腎中心任職註冊護士的林姑娘透露,一七年六月向管理層投訴病房經理強迫她使用未接受過操作培訓的新型洗腎機,為一名即將離院病人洗腎,她擔心危及病人安全拒服從,經理竟拋下一句「唔識都要識!」她及後請示部門運作經理,對方才安排她翌日受訓,但訓練時間卻安排於她當值期間,惟醫院竟不安排人手替代當值,她遂向員工調查委員會投訴。

調查屬實 投訴仍不成立

調查小組雖證實上司未有為她安排合理培訓,但卻以無病人出事為由裁定她投訴不成立。她說,病房經理在配合調查的報告中抹黑她,指她表現低於基本水平、不願學習等,令她飽受職場欺凌,雙方不歡而散,她最後要求調去同院其他洗腎中心工作。林不久再向員工上訴委員會投訴上司失職及虛假陳述她已參與洗腎機介紹講座當是培訓,又聲稱她當值僅照顧一至二名病人,是有閒暇接受培訓,林澄清當值時實際要同時照顧六十九名病人,因包括要支援離院病人突發的護理求助,惟上訴委員會卻仍裁定投訴不成立。林批評整個投訴過程歷時兩年,冗長拖延,調查粗疏及涉嫌包庇,無法還員工公道,任由職場欺凌及漠視病人風險事件存在。

23宗上訴案件 無一成功

醫管局職工總會總幹事吳冠君指事件反映管理層無注重病人安全,投訴機制失效,職場欺凌個案無法伸張,經查詢後發現過去三年有六百三十一宗投訴個案,當中廿三宗上訴至上訴委員會,但竟無一宗成功上訴,要求當局全面檢討投訴機制。該會主席林娟批評,失效的投訴機制無疑等於「二次欺凌」,要求當局增加上訴委員會成員數目及代表性,並允許工會代表陪同員工出席投訴會面,確保調查有足夠透明度。

醫管局表示,現階段不宜公開討論或回應個別員工的投訴,指局方有既定投訴機制,對管方或其他職員不滿可以按程序投訴,經處理後仍不滿意,可以在現有三級投訴及上訴機制下提上訴,根據現行程序,職員上訴委員會的決定即為醫管局的最終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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