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再有假難民打黑工被判囚。入境處今年九月廿五日進行反非法勞工行動,在沙田一間餐廳內拘捕一名尼泊爾籍男子(四十七歲),他正從事洗碗工作,在檢查身份證明文件期間,他出示由入境處簽發的「行街紙」,及後的調查發現他為免遣返聲請人,他上周五(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監十五個月。一名涉嫌聘用他的僱主亦被拘捕,有關案件仍在調查中。
入境處發言人警告,根據《入境條例》,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上訴法庭對違反有關條例的罪行頒定判刑指引,以監禁十五個月作基準。
而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三年及罰款卅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