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稱被警扑頭 入稟索涉案警資料

【本報訊】在將軍澳遭警察扑頭受傷的市民陳恭信,日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院頒令要警務處處長交出當晚打他頭的警員姓名、編號及地址,以及有關事件的報告、流水簿,及警察紀事簿等紀錄。

五十一歲的陳恭信是根據《高等法院條例》,要求法庭頒令在他提出起訴前,要警務處處長披露相關資料。陳早前已申請司法覆核,指防暴警及速龍小隊在執勤時沒展示警員編號做法違憲,令他無法對有關警務人員作投訴。

他在之前的入稟狀中已提過,他因身體問題要食薄血藥。事發於八月四日晚上十一時許,他與兒子在將軍澳落街散步時被警方扑穿頭,警方事後召救護車到場,將他送往醫院縫針。

案件編號:HCMP 179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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