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匿衣櫃強姦案:被告胞兄:女事主認報警「玩大咗」

【本報訊】電器售貨員潛入前女友家中匿藏衣櫃內,涉嫌伺機將女方強姦及逼口交,事後被控強姦、非禮及嚴重入屋犯法等共五罪一案,辯方昨日在高院傳召被告胞兄以辯方證人身份作供。胞兄供稱其弟被捕翌日,女事主X致電向他道歉,X承認報警「玩大咗」,並稱感到自責和內疚。

涉案被告是廿九歲陳俊文,他的卅一歲胞兄陳卓文庭上供稱,在一五年十月十七日早上,即被告被捕翌日,X致電向他說:「唔知佢(被告)做乜事,乜都認晒,話佢強姦咗我,哥哥對唔住,玩大咗,我本身諗住嚇一嚇佢」。X又透過WhatsApp發訊息,向他提供一些律師資料以協助被告。

按要求刪通訊紀錄

胞兄指,X本來想往警署改口供以「拯救」其弟,但X稱擔心會被警方控以妨礙司法公正。他亦按X的要求,將有關X認錯的通訊紀錄刪除,惟X最終沒有向警方改口供。胞兄又指,X曾陪同被告出席爺爺生日會,他見二人表現與一般情侶無異,兩人「攬頭攬頸手拖手」。

他接受控方盤問表示自己是「幫理不幫親」,絕不是偏幫胞弟。但他承認即使胞弟因事件被控強姦,收押候審至今近兩年,他都沒向X「算帳」,也沒將X自認「玩大咗」的事告訴警方以助胞弟開脫,直至本案開審前一兩個月,他始將此事告訴弟弟的代表律師,此時弟弟才知道有「玩大咗」一事。

案件編號:HCCC 8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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