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冒名交MPF申請呃佣 女保險經理判社服

【本報訊】不具備銷售強積金產品資格的保險公司女銷售經理,為了賺取約二萬一千元佣金與現金獎勵,假借一名合資格保險代理人名義,向公司遞交廿六份強積金申請,期間更不理會該代理人要求,沒有停止,結果被告發。她早前被判一項欺詐罪成,昨在東區法院被判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不具銷售強積金產品資格

控罪指四十一歲女被告陳鏵於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至一六年二月二日期間,虛假地向安達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下稱安達)及銀聯信託有限公司(下稱銀聯)表示,該保險代理人為二十六份銀聯強積金產品的經手代理,並意圖誘使銀聯經由安達向該保險代理人給予佣金與現金獎勵,導致該保險代理人獲益或安達及銀聯蒙受不利。

案情顯示,被告事發時是安達的銷售經理,並且是該代理人的上線經理。由於被告並非註冊強積金中介人,不能參與銷售該公司的強積金產品,但該代理人卻符合資格。

拒應代理人要求取消申請

被告約於一五年九月至十月期間發送短訊給該代理人,透露曾遞交強積金申請,並在申請中寫上該代理人是經手人,要求該代理人把一萬一千元佣金發還給被告。該代理人雖發還佣金,但要求被告停止再用她的名義遞交強積金申請及取消已遞交申請,否則上報公司。被告在收到上述佣金後,仍繼續假借其名義遞交強積金申請,該代理人遂上報公司。就涉案的廿六份申請,銀聯和安達共支付了約二萬一千元佣金和現金獎勵。

案件編號:ESCC 165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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