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關德興寶芝林藥業控侵權 兩公司須改名

【本報訊】在粵語片時代演活「黃飛鴻」而家喻戶曉的已故著名粵劇和電影演員關德興,其創立的關德興寶芝林藥業有限公司,去年入稟高院控告五間以「寶芝林」為名的公司,要求法庭頒令禁制被告繼續侵犯或影射「寶芝林」和「關德興 寶芝林」商標,並且向被告索償。其中三名被告事後已經自行向公司註冊處取消登記,而餘下兩名被告則要交由法庭處理,但都沒有提出抗辯。高院昨日接納原告的申請,判原告勝訴,並且頒令該兩名被告更改公司名稱,以及不得再使用與原告相近的名字。

三公司已自行取消登記

原告是關德興寶芝林藥業有限公司,法庭昨日處理的兩名被告分別是香港寶芝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寶芝林(香港)有限公司。至於寶芝林中藥集團有限公司、香港寶芝林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寶芝林(香港)眼鏡有限公司等三名被告,之前已自行向公司註冊處取消登記,不用法庭處理。

案件編號:HCA 2110,211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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