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96年已履行相關義務
發言人指,美國貿易代表上月廿九日發表相關報告後,香港駐華盛頓及日內瓦經濟貿易辦事處已於本月一日即時與美國有關當局跟進,就失實陳述表達關注,並澄清本港早於九六年履行世貿海關估價協定下的通報義務;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亦去信美國駐香港及澳門總領事釐清事實,並要求美國貿易代表盡快修正。
發言人續指,香港是一個自由港,並無對進口貨物徵收關稅,因此並沒有評估貨物關稅的法例或行政程序。根據世貿的相關協定,香港已於九六年向世貿作出有關通報。鑑於香港仍然是一個自由港,根本毋須再向世貿另作通報,或回覆有關涉及個別世貿成員就徵收關稅而設的海關估價系統的議題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