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狎視障女案:張健華強調校舍有職員看管難犯案

【本報訊】葵涌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早前遭一名中年視障女子指控張在卅多年前對她性侵,涉嫌於學校及夏令營內五度非禮她,張事後被控五項非禮罪,案件昨於區院續審。庭上在播放被告的錄影會面,他矢口否認非禮一事,又指與事主認識不深,他並強調校舍四處及宿營活動都有職員看管,難以犯案。對於被指控,他大嘆「唔明啊,絕對唔明啊」。

涉案五十七歲被告張健華,被控在八二至八六年間在某學校的圖書館、梯間和康樂室內,三度非禮該校女事主X。另外八六年他在該校舉辦的一個宿營時,在淋浴間及泳池兩度非禮X。案發時被告年約廿至廿五歲,X則年約七至十二歲。

被告在會面影帶中表示有天生眼疾,約九歲時病發,十四歲時確診患上黃斑點退化症,現時是一名弱視人士,事發時他的視力約有百分之五,相等於一千五百度近視,現時視力只餘百分之一或二。他中五畢業後,曾任職多份工作,其後獲母校聘用做活動助理員,負責管理康樂室等。

稱因透露行政資料請辭

惟被告表示因他常與學生「打成一片」,故「好難做到正確老師嘅形象」,加上他又「大口」向學生透露了學校的行政資料等,令同事及校方尷尬,未幾他便請辭。當被問及他與X的關係時,被告多番表示已忘記X,又指兩人「可以話打過招呼嘅關係」,對話亦不多,校舍內「一個學兄,一個學妹」僅此而已。對於被指五度非禮X,被告強調「我完全無做呢啲事」、且語帶激動地表示有關指控,好像他能「如入無人之境」般,他又質疑X為何「次次見到我都唔走嘅」。被告又不解何以卅多年後,才被指涉及非禮。

案件編號:DCCC 115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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