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一六年大年初一至初二發生的旺角暴亂中,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在內的四名涉案被告,分別被控暴動及煽惑非法集結等七罪。昨日由有「美國隊長」之稱的第四被告容偉業(卅五歲),透過其大律師在高院作出結案陳詞。大律師表示,容有自閉症,易受人影響「人做佢就做」,容又「唔知乜嘢叫驚」,故要求陪審團稍後退庭商議裁決時,要考慮容是否有意參與暴動、煽惑在場人士和襲警。眾被告結案陳詞完畢,預計法官在下周二(12日)開始指引陪審團。
代表容的大律師指,控方要證明容當時是知道自己參與暴動,「人做佢就做」並不足夠;因容有自閉症問題,先天有缺陷,不能掌握現場情景,控方指警方當晚把高台推入砵蘭街時,容曾叫在場人士「一齊幫手」,但當晚現場情景混亂,根本不知道容當時要在場人士「幫乜嘢」?
對於控方指容曾向警察掟水樽,使警察受驚。大律師則指,容「唔知人眉頭眼額」、「唔知乜嘢叫驚」,容又怎會蓄意使警察受驚?連被掟的警察都覺得自己不會被掟中,警察如何會受驚呢?
至於庭上播出片段,指稱在快富街拍攝到容在場,又顯示一個疑似容的人士當晚曾在山東街掟磚。大律師促請陪審團要謹慎處理認人的證據,因用相片和錄影片段認人時,認人者很易受其立場所影響,故有可能會認錯人。
案件編號:HCCC 408,408A/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