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實施《國歌法》已有近一年半時間,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向立法會提交資料指,自前年十月一日《國歌法》在內地實施以來,內地公安局曾對兩名在網絡平台上違反《國歌法》的內地人士,分別作五日及十五日行政拘留處罰。
對於《國歌法》的本地立法工作,政制局重申,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歌,無論是在現實或網上世界,均會觸犯草案,一經定罪須負上刑責,而警方會就每宗案件依法搜證及進行調查,有充足證據情況下提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