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家住火炭豪宅的媽媽為半歲女兒洗澡時突感到手部灼熱,女兒身體出現紅印並哭個不停,及後發現原來是菲傭將漂白水混入沐浴露樽內。菲傭事後被控虐兒罪,受審後昨在沙田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斥被告違反僱主信任,被告明知樽內有漂白水,在女僱主將女嬰放入浴盆前後,被告都沒有叫停,目的是讓女嬰受苦,因此判被告入獄六個月。
辯方求情稱,被告ANDO MERLYN ANAO(三十九歲)來港前曾在中東一個家庭任外傭十一年,而她自去年八月中案發後一直還押至今,涉案漂白水濃度不高,女嬰沒留下傷痕,希望輕判。裁判官裁決指該名女僱主是誠實可靠的證人,並接納其證供。因浴室本來有兩支沖涼液,所以女僱主為女嬰沐浴時,未有詢問便拿起涉案沐浴露樽,將漂白水加入洗澡水。裁判官指女嬰洗澡時,被告亦在場,當被告發現洗澡水有異卻沒有出言提醒,更一度否認知情,法庭拒接納其證供,裁定她罪成。
案件編號:STCC 321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