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加熱煙及電子煙風行,政府向立法會建議規管電子煙和加熱煙,但沒有「一刀切」封殺,僅擬與規管傳統香煙方式看齊,包括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禁止廣告、需在包裝上寫上健康忠告,並就任何含煙草的部分徵稅。根據有關修訂,即是加熱煙會與傳統香煙的徵稅方式一樣,按重量計算,每支煙應徵稅一點九元;而電子煙也不能加入維他命等添加劑,或以生果味等任何味道作招徠。
上屆政府強硬表明「一刀切」封殺電子煙,惟今屆政府要平衝各方利益,建議放寬規管。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將於下周二(19日)討論規管電子煙及其他新煙草產品的立法建議。食物及衞生局提交文件指出,過往政府化驗發現多個購自「格仔舖」、電子煙專門店、網購的電子煙樣本皆含致癌物甲醛;加熱煙亦被驗出氣霧有尼古丁和焦油,前者可致血管收窄,後者可致癌。
因此當局建議修訂《吸煙(公衆衞生)條例》,以現時規管傳統香煙的類似模式,規管電子煙、加熱非燃燒煙草產品及草本煙。政府列出八項規管,當中包含就任何含煙草的部分徵稅。由於加熱煙內的真煙草受熱後會產生尼古丁,換言之,加熱煙會與傳統香煙的徵稅方式一樣。
同時,禁止電子煙加入某些添加劑如維他命,因有機會令人以為產品具有健康效益,或健康風險較低。條例同時禁止產品以吸引的味道作招徠,和任何意味產品含任何吸引力的味道作促銷。另外,為免公眾誤以為焦油量和尼古丁量低的香煙較安全,當局也建議修訂現時須在封包和零售盛器上展示焦油量和尼古丁量數值的規定,改以產品含有指定化學物的一般說明取代。
不過,有煙草商認為加熱煙與傳統香煙有根本上的分別,規管上亦不應被界定為傳統香煙。煙草事務協會亦稱,兩者本質上截然不同,建議政府以不同的立法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