鷹君爭產案:羅旭瑞指摘嘉瑞 增持股份如開戰

鷹君集團創辦人羅鷹石遺孀羅杜莉君(羅老太)控告滙豐國際信託(下稱受託人)案,昨在高院踏入第十一日審訊,在本案支持原訴方的羅家二子羅旭瑞和孻仔羅啟瑞昨先後出庭作供。其中羅啟瑞承認,羅氏家族信託在○四年作出分派,令信託失去鷹君絕對控制權,今日看來是錯誤的決定,惟父母當年亦預料不到有家族中人成為「叛徒」。

羅老太前日作供完畢後,昨再沒到庭聽審。羅家二女羅鴻鏇則在法庭公眾席的一邊支持兩位弟弟輪流作供,至於在本案與羅老太對立的陣營則繼續坐在公眾席另一邊,包括三子羅嘉瑞、四子羅康瑞及三女羅慧琦。

啟瑞:04年分派股份決定錯誤

庭上透露,○四年羅氏家族信託作出了一次分派,將信託旗下持有的大量鷹君股票,按八八年羅老夫婦意願書所定比例分給受益人,令家族信託於鷹君的持股由約百分之五十二降至約百分之卅二。

法官問,該次分派令家族信託在鷹君持股大降,是否跟八四年成立家族信託時欲維持鷹君絕對控制權的原意有違?羅啟瑞說:「如果以高瞻遠矚地看,當時的分派是一個錯誤的決定。」又稱當年父親羅鷹石身體很虛弱,母親亦沒有直接參與分派決定,她覺得反正是分給子女便同意。羅啟瑞又指,父母的原意是,鷹君由所有子女與家族信託一起控制,非一定要由信託一個去絕對控制,可是當時父母沒有想過會有子女變成「叛徒」。一聽到「叛徒」一詞,公眾席即時傳來笑聲。

辯方滙豐的資深大律師馮庭碩問羅啟瑞有否參與羅氏家族信託的成立,羅啟瑞答有,當時大概是八三至八四年,羅嘉瑞在車上向他談及家族信託,後來羅嘉瑞向父親介紹成立家族信託,起初父親都擔心不能控制受託人,後來父親從律師得知可透過任命人與監護人制度來控制。

至於羅旭瑞昨上午接受馮庭碩盤問時,更出現針鋒相對情況,羅旭瑞經常搶在大狀發問時發言。馮庭碩問到,羅旭瑞的書面證詞中,提及羅嘉瑞不斷增持鷹君股票威脅到家族信託的鷹君大股東地位,羅旭瑞是否知道羅嘉瑞個人是不能增持至百分之三十,否則要按法規向所有鷹君股東提出全面收購?

指嘉瑞鷹瑞關係密切 威脅信託

羅旭瑞霸氣回應︰「收購合併守則的第26條1的6B有灰色地帶」,當中涉及一致行動人士問題,簡言之羅嘉瑞繼續增持鷹君股份亦有機會獲豁免提出全面收購。他又指,羅嘉瑞與羅鷹瑞(五子)兩人相加的鷹君股權足以威脅到家族信託的鷹君大股東地位,指二人關係密切,用同一個律師,全個家族都知道。

馮庭碩續問,羅嘉瑞與羅鷹瑞一致行動是否只是羅旭瑞猜測?羅旭瑞回應,這是他的商業常識,「正如有人準備軍火開戰,他會向你高調宣戰嗎?」被問到羅嘉瑞可以怎樣作出全面收購鷹君,羅旭瑞認為,羅嘉瑞可透過向銀行借貸去收購,原因是鷹君股價較資產值有大折讓,銀行會樂意借貸。

案件編號:HCA 3246/2016 & 35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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