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非禮「罰款」案 警長表證成立

【本報訊】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一名警長去年休班時,疑在街上指控一名已婚男子涉及港鐵非禮案,涉嫌向該男子聲稱可「罰款」了事,最終藉此取得對方一萬元,該男子事後覺得如遭「街頭騙案」而報警。涉案警長事後被控勒索及盜竊兩罪,他不認罪受審,經審訊後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表面證供成立,警長出庭自辯。

稱事主盯女士臀 截查遭質疑

四十九歲被告張偉基,被控於二○一七年七月十三日以恫嚇方式,要求卅三歲男事主X交出一萬元,並盜去X的一萬元。被告自辯指,他於一九八六年加入警隊,之前曾試過於休班時拘捕一名涉嫌非禮的男子。事發當日,被告因見X盯着女士臀部且在月台上徘徊,認為有可疑而截查X,惟因X質疑其警員身份,他於是與X一同步出港鐵站,期間曾遇到一名相識的便衣沙展。警長未完成自辯,案件押後至十九日續審。

案件編號:DCCC 111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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