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盜30路線牌 巴士迷囚2年

曾任職巴士公司的年輕巴士迷,去年生日當天以「另類方式」慶祝,夥同另外兩名同屬巴士迷的九巴職員,偷偷潛進屯門三個巴士站的站長室內搜掠,只為了把巴士路線膠牌及路線紙等心頭好納入囊中收藏,其中一名同黨更身穿九巴外套涉嫌就地偷駕一輛巴士,以接載他們犯案。年輕巴士迷日前在區院認罪,法官昨日判刑時斥責他的行為幼稚,犯案只為偷取價值不高的「膠牌」,卻自招牢獄之災,將他判囚兩年。

廿一歲被告郭俊廷,承認三項串謀入屋犯法罪,他被控在去年二月十二日與另外兩名被告姚浩賢(十九歲)及陳浩賢(廿一歲),串謀在屯門兆康苑巴士總站、良景邨巴士總站及屯門站公共運輸交匯處的站長室內,盜去卅塊巴士路線膠牌、廿七張路線資料紙及三張巴士路線牌貼紙。另外兩名不認罪的被告押後至七月九日審理。

生日當天犯案 法官指行為幼稚

法官昨判刑時,指被告郭俊廷的行為十分幼稚,被告在生日當天聯同他人潛入案發地點,目的只為偷取不值錢的巴士膠牌及路線圖紙;而且被告行事前有計劃,更有工具輔助,案情嚴重。但法官考慮到被告年輕及是一名巴士迷,指被告不選擇印刷品或找人訂造有關巴士部件,卻強求「原裝」巴士膠牌,估計被告可能想以偷來的真正部件,安置到他與友人合資購置的退役巴士上珍藏,才愚蠢犯案,由於所盜取的物品價值不高,最終將他判以上述刑期。

案情指被告數年前在網上認識另外兩名巴士迷,三人事發時計劃盜取心頭好,並帶備老虎鉗等工具到上述三個巴士站犯案,期間另一身穿九巴外套的同黨,涉嫌偷駕巴士載他們一站又一站地犯案及離開。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自幼喜愛巴士部件,長大後更與其他巴士迷合資購置一輛退役巴士。而被告是一名巴士發燒友,希望可取得「真正部件」。

案件編號:DCCC 86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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