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多名泛民主派議員收受壹傳媒黎智英秘密捐款但無向立法會申報,最後竟獲律政司放生。事實上,過去二十年最少有三十宗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成的案例,當中最轟動莫過於前行政長官曾蔭權爵士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的案件,尚有其他政府高官、紀律部隊人員、以及有建制派立法會議員「落鑊」,惟從未見有泛民人士或議員被控或判囚,令人質疑有人獲司法保護傘,「愛國愛港粉身碎骨,反中亂港逢凶化吉」。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可謂制衡高官及公職人員的尚方寶劍,最早期成功入罪案例為政府產業署前經理岑國社,他被控將價值逾億元的政府物業管理投標合約,批予其親屬開設且不符合投標資格的保安公司,於二○○一年被判入獄三十個月。紀律部門亦不乏罪成個案,最轟動的有前高級警司冼錦華,他三度接受免費嫖妓服務,向娛樂場所通風報信,包庇淫業,他最終於○三年被判囚三年,後經上訴減刑至兩年。
前民建聯立法會議員程介南亦因為利用議員身份,向康體發展局索取機密文件,繼而洩漏文件資料並獲利,結果於○一年判囚一年半,他一度提出上訴,但最終放棄。
至於近年最轟動案例,則為曾蔭權被指於二○一○年至一二年出任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期間,在履行職務、即考慮和決定雄濤廣播有限公司申請數碼廣播牌照等項目時,無向行會申報或披露他與雄濤廣播主要股東黃楚標,就深圳東海花園一個住宅物業的租賃進行商議。他去年二月在高院原訟庭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被判監一年八個月,原本在赤柱監獄服刑,但於去年十月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另一轟動案例為許仕仁於○五年上任政務司司長前,接受新地八百五十萬元,以及在離任司長後再收取一千一百多萬元。審訊歷時五年,終審法院去年六月頒發判詞駁回許的終極上訴,維持判監七年半,目前正在赤柱監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