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賄滙豐高層 網服公司法籍經理判監

【本報訊】網上服務公司Web Marketing 26 Limited的法國籍男經理,向滙豐銀行助理副總裁提供五萬歐元(折合約四十六萬港元)非法佣金,以協助處理一筆五百萬歐元(折合約四千六百萬港元)的匯款,他前日在東區法院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昨被判入獄三個月,但獲准以十萬港元保釋等候上訴。

被告Samuel Alexandre Nicolas Bongard(二十九歲),他在事發時是Web Marketing 26 Limited的經理,也是該公司在滙豐銀行戶口的唯一簽署人。被告承認於去年十二月十三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滙豐銀行職員提供一筆五萬歐元的佣金,作為該職員協助他處理一筆五百萬歐元款項透過電匯轉帳至Web 26的滙豐銀行戶口的報酬,而該名滙豐銀行職員拒絕受賄,並向銀行舉報被告。

官指銀行有責查清資金來源

女裁判官昨判刑時指,香港銀行一向對洗黑錢活動十分警惕,銀行亦有責任查清每筆資金來源,以免造成廣泛性影響,她不認同辯方稱被告是技術性犯案,指案情嚴重適合判監,經認罪扣減後,判被告入獄三個月。

案件編號:ESCC 2944/2017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