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扮死串謀騙保金 內地婦勢判監

內地婦被指串謀一名山西男子和一名保險經紀來港騙保險金,她以人壽保單受益人身份來港,訛稱該名山西漢已在內地心臟病發身亡,更提供「死者」的僱主、社會衞生服務中心及公安局派出所等發出的死亡證明,要求保險公司賠償五百萬元,但因保險公司發現「死者」曾隱瞞病歷而未能取得賠償。廉政公署事後展開調查,發現「死者」尚在人間。該名內地婦今年二月入境抵港時被捕,她昨在區院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要還押至九月十七日等候判刑。

控罪指,被告劉芳(卅四歲)於一六年五月至八月,串謀侯珍練及唐偉鳳,詐騙大新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現稱泰禾人壽保險有限公司),訛稱侯已經死亡,要求「大新」向她支付身故利益。由於被告目前懷有身孕,法官下令先索取其背景報告及醫生報告才判刑,但法官明言案情嚴重,而被告在案中的參與程度及角色極為重要,必定會判處監禁刑罰。

「死者」尚在人間

案情指,侯珍練於一五年透過「大新」的經紀唐偉鳳,先後投保兩份人壽保險,受益人均為被告。據被告被捕後供稱,她在一六年五月於山西跟侯及唐二人商議好,虛報侯死亡,藉此去提出五百萬元身故申索。

被告取得侯的僱主榆次供電局實業總公司供電局、以及侯所住小區的衞生服務中心及公安局派出所的證明,證明侯於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因突發性心肌梗塞死亡,並已於五月三日落葬。

被告於一六年六月三日來港,並由唐陪同到「大新」提出申索。惟「大新」處理其申請時,發現侯有隱瞞的醫療紀錄,故判定其申索無效。之後廉署介入調查,進一步揭發供電局未曾發出過侯的死亡證,且侯的不少同事都表示在一七年仍有見過他,證明他仍然在生。

辯方求情時指,侯可算是被告的「老闆」,她在侯經營的公司任管理工作,後來公司資金短缺,唐跟他們說可代辦貸款,終變成騙保險勾當。辯方稱,被告為人單純,易被說服及受操控,她只是依侯、唐的指示行事,而最終唐所說的貸款申請不成,公司倒閉,被告更要孭起公司九百萬人民幣債項,還被唐游說買了昂貴保單。

辯方指,被告願與廉署合作提供資料指證侯、唐二人。惟控方向法庭表示已替被告錄口供,但對於她所述內容的可信性有保留,認為她未能協助調查。另外,唐已被拘捕,其案件仍在調查當中,而侯則未有再來港。

案件編號:DCCC 22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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