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助電騙黨收款 內地男監38月

【本報訊】電騙黨藉詞向長者訛稱其親人遭綁架、進而要求長者支付贖款,期間安排一名十九歲內地男子多次來港負責收取「贖金」,並讓內地男每次抽取贖金中的百分之五款額作報酬後,將餘款匯到內地。警方接獲舉報,監視多時後,去年終將他拘捕,並揭發他在港期間,亦多次用假卡購物。「瓣數多多」的內地男早前在區院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洗黑錢達卅八萬元等共廿三罪,昨被判監卅八個月。

三度來港作案 另揭用假卡

法官表示,在內地任侍應的十九歲被告廖錦輝,三度來港作案,涉及跨境犯罪,而且案中有年長事主遭騙徒利用長者擔心家人的心態,誘他們上當,並迫使他們按指示向騙徒奉上金錢,案情嚴重。而法官在量刑時,已考慮被告年輕及無案底等因素。

案情指,被告先後於去年七月及十二月間數度入境,之後往匯款店匯款。警方根據匯款店提供的資料,監視被告行蹤,至去年十二月底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聲稱只是按指示收錢。警方調查揭發涉案款項來自電話騙案,六名事主年齡介乎六十一至八十一歲,他們聽信騙徒指他們的子女被挾持,故提款前往指定位置放下營救。警方又揭發被告於去年十二月間,十七次以八張假信用卡,到旺角不同商店購物,涉款約五萬元。

案件編號:DCCC 41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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