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控方呈堂證供中,除了包括雄濤廣播牌照申請及圍繞深圳東海花園單位的資料外,亦有被告曾蔭權提名何周禮接受勳銜、曾蔭權與黃楚標同遊內地及曾蔭權接受朋友以私人遊艇飛機接載款待等情節,以佐證曾蔭權對公眾有說謊有隱瞞。辯方昨結案陳詞時重提這些情節,但就批評控方利用這些枝節分散陪審團注意力,對他們考慮裁決的過程毫無幫助。
控方舉證時,有一部分是着墨於一一年曾蔭權提名何周禮接受勳銜的詳情,曾當時叫下屬向發展局建議提名何周禮,到他在禮賓府親手替何掛上勳章,他都隻字不提其妻當時經常與何會面,商討東海花園的裝修設計。控方亦提出黃楚標部分出入境紀錄,指曾多次到內地都巧合地與黃在一起,特首辦內卻從無他這些行程的正式紀錄,指他其實是與黃在內地密會,他亦未有在關於向雄濤發牌的行會會議中申報。
此外,控方舉證時更多番提到,曾蔭權多次接受朋友邀請,乘坐私人遊艇來往澳門,甚至坐私人飛機往泰國布吉和日本旅遊,曾蔭權雖曾對外交代這些旅程,但他說有按內部守則考慮過不涉利益衝突才接受邀請,並付回相等票價,及後發現所謂內部守則其實只存在於曾蔭權自己腦中。
余承章昨就何周禮授勳一事指,當時無人質疑過何的資格,控方硬要說當中有問題,怪責曾蔭權沒申報一些完全無關的事,是莫須有。余續指,黃楚標於一○年一、二月的出入境紀錄,顯示他該兩個月分別有三十和十七天身處內地,「要撞啱黃生唔響內地都有啲難度」,而曾是否有與黃會面,其實對考慮裁決並無關係。至於曾蔭權接受私人飛機遊艇接載款待,余指這些都不是控方貪污指控的一部分,曾當時有沒有、或是否應接受款待、是否有按守則付款等,都不是陪審團要考慮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