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製彈案 前上司:第三被告有接觸化學品

【本報訊】警方前年於西貢蠔涌亞視舊廠房發現懷疑爆炸品,其後拘捕五名男子,控以串謀製造炸藥及管有炸藥等五罪,案件昨在高院續審。控方傳召第三被告彭艾烈曾工作的製作眼鏡鏡片公司工場經理劉志輝作供,劉指彭於前年三月底到該公司見工,獲他聘請為維修技術員,彭並工作了兩個多月。劉指彭以中文跟他溝通,彭的工作會接觸到化學品,包括丙酮等,而公司並不允許員工拿走公司的物品包括化學品,但並無任何證據指彭有偷走化學品。劉形容彭是一名聰明及積極進取員工,公司原本亦打算派他到上海培訓。

三被告曾報讀電子技術班

控方亦傳召於中華業餘無線電研究會任導師的左偉成作供,左稱,三名被告彭艾烈、胡啟賦及文廷洛曾於前年四至六月在該會報讀了電子技術實習初班,並由他任教。左稱,他對三人有印象,原因是其中一人彭艾烈的名字較特別,他詢問下得知彭是意大利人。

左偉成續稱,該個課程會使用一些電子零件,並會向學員提供一些電子零件套件,包括定時器、調光器、紅外線接收及發射器,只要學員有出席課堂便會獲提供,不過學員需自行帶萬用錶等工具。案中五名被告依次是陳耀成、鄭偉成、彭艾烈、胡啟賦及文廷洛(廿二至卅五歲),案件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HCCC 4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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