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萬聖節適逢港鐵太子站831事件兩個月,逾百名市民上月卅一日於旺角警署一帶聚集,警方驅散行動拘捕多人,其中三名男子事後分別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和襲警罪,包括八仙嶺山火幸存者「衡仔」張潤衡的表弟李開正,被指攜有五個汽油彈。三名被告昨晨在西九龍法院提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十六日再訊,李及另一被告保釋被拒,其餘一人獲保釋候訊。
廿三歲學生李開正,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於當晚在雅蘭里近鴉蘭街交界攜有五個汽油彈。控方指,當晚有約一百至一百五十名示威者在旺角一帶堵路和縱火,人群至晚上十一時仍未散去,警方採取驅散期間看到六至八名「Full Gear」的黑衣人逃跑,終截停李,並在其背囊內找到涉案物品,李逃走期間曾試圖卸下該背囊。
辯方指警方拘捕李時,只有李身上找到一張印上「正義必勝」的海報和一部手機,涉案背囊是李被捕後在附近或後巷找到,當時逃跑的黑衣人並非只有李一個。辯方申請為李以現金和人事共三萬元保釋,指李的表哥張潤衡是曾獲政府頒授勳章的「生命鬥士」,張願意為李提供人事擔保,惟裁判官拒絕有關申請。
另一名被告是廿歲廚師張晉劻,被控一項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及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他當晚在深水埗白楊街廿五號外身處非法集結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使用一個黑色面罩、一個防毒面具和一個口罩,及在同日同地攜有一個錘和一個載有易燃物品的玻璃樽,其保釋申請也被拒。
最後一名被告是廿一歲的店員梁卓楠,被控一項襲警罪,指他當晚在上海街六百七十六號外襲擊警務督察X。據悉,梁當晚逃避警方追捕時揮手臂打中X,而X在拘捕梁期間曾倒地擦傷。梁獲准以現金五千元保釋,期間要守宵禁令和不得離港。
另外,警方當晚於中環擺花街制服多人,其中廿四歲被告鍾嘉豪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在擺花街十一至十三號外管有一條黑色可組合木棍,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案件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提訊,惟鍾於凌晨入院而未能出庭,案件遂押後至十一月七日再訊,其保釋申請被拒,留院期間須由警方看管。據悉,被告因手腳有傷而需要入院。
案件編號 :WKCC 4135,4136,4139,KTCC 193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