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全無責任倫理令人鄙視

佔中三年,香港政治生態、社會環境、世道人心發生巨大變化,一國兩制的路向朝着中央定下的指引發展。佔中的惡果使政改泡湯,激出了「本土激進分離」和「港獨」勢力,朝廷把鬥爭矛頭對準港獨,反對派、港英餘孽、洋奴漢奸亦遭重挫。佔中的直接導火索是政改爭拗,反對派要實現他們心中的「真普選」,不惜以佔領行動、癱瘓中環,破壞香港金融商業運作和交通及社會秩序等為手段,美其名曰「公民抗命」達到目的。他們把「知法犯法」美化成「違法達義」,蠱惑煽動學生和市民,亂中取利奪權。

佔中發起人是法律學者、大學教授和神職人員,他們鼓吹「公民抗命」、「違法達義」最有迷惑性、欺騙性、煽動性,似乎很有「法理依據」又居「道德高地」,非常「大義凜然」、「慷慨悲歌」似的。其實,古今中外很多幹壞事的人,禍國殃民的人都會玩這一套。當年,汪精衞和日本人簽下賣國賣身契、鼓吹甚麼「和平反共建國」運動時,早知自己的齷齪和卑鄙,但仍大言不慚曰:「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好像漢奸不是漢奸,賣國不是賣國,而是捨己獻身、赴湯蹈火的救國英雄似的。

然而,他們在當時還真能忽悠一些人,當真以為其「違法達義」、「知法犯法」是在成就一番「崇高事業」。不料佔中失敗後,要面對法律責任了,「佔中三子」就立刻耍賴,不認違法,把那些跟着他們瞎跑違法服刑者晾在一邊,狠狠耍弄。他們還反咬,若對他們執法就是多麼黑暗粗暴的「威權」。這種人沒有最起碼的責任倫理,其卑劣無賴邏輯是:「愚陋不堪的是這個世界,不是我。為這些後果承擔責任的也不該是我,而應該是那些我為其效力、其愚蠢和粗俗有待我來剷除的人」。他們是最讓人鄙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