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現時的民主制度,是經歷了二百多年時間和時代演變而成的,有其本身的歷史淵源和發展過程;香港實行「代議政制」只不過三十年,但有部分人以為香港的民主制度可一下子與美歐等西方國家看齊,這種「一步登天」的想法可說有點天真。
直至今天,香港仍有人在鼓吹「民主萬能論」,把香港所有矛盾均歸咎於沒有「民主」,並借今次政改的機會,不斷強調只要有了「真普選」,社會的政治、經濟和民生等一切問題就能夠一一迎刃而解,並以此論調來為「公民抗命」、「公民提名」和「佔中」等製造理據,蒙混大眾。
有了「民主」,便能保證社會萬事順遂,天下太平,繁榮昌盛?台灣、泰國、埃及、菲律賓、甚至歐洲多個國家地區,都奉行民主選舉的,但日子並不好過。
再以美國為例,選出了一位黑人總統,筆者也認為這是美國民主制度不斷進步的一個偉大里程,但該國的種族歧視問題並沒因此而消失,從最近密州黑人青年死於白人警察槍下引發連串衝突騷亂事件,可見一斑;此外,底特律城破產,原因不是沒有民主,而是因為「太民主」,市政府的政策完全被政客利用民意所左右,大派福利,結果經濟一逆轉,市政府無法負荷,最終弄致債台高築。
有「憲法之父」之稱的美國第四任總統詹姆斯‧麥迪遜曾經說過:「民意往往只是在缺乏認知下興起的簡單念頭,不宜用來解決複雜的技術問題。」
現實告訴我們,這位美國憲法的主要起草者,果然智慧過人,一語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