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語廣播:政改須依法 諮詢達共識

政改諮詢第一階段將於本周末結束,故近日陸續有團體機構分別向「政改三人組」遞交意見書,就二○一七年的特首普選提出不同的方案,好不熱鬧。

特別令人關注的是,大律師公會所發表的意見書,以法律觀點分析,明確指出「公民提名」和「政黨提名」不符合《基本法》規定,因為提名委員會不能成為「橡皮圖章」。作為香港本土最權威的法律界團體,其見解可有「醍醐灌頂」的作用,對減少政改爭議大有幫助。

雖然林鄭司長對於爭取政改共識未表樂觀,形容為「長路漫漫」,但筆者卻不悲觀。因為可以看到,為期五個月的第一階段諮詢,由最初各路人馬「漫天開價」和「水火不容」,到後期大家漸漸聚焦回《基本法》的規範中,而最近各界提出的方案,更不約而同地以不違反《基本法》作為大前提。

這個現象說明,任何政改方案均必須「依法有據」,已成為社會認知的主流。愈來愈多人明白到,「提名委員會擁有唯一提名權」,任何提名方案都不能取代、繞過或剝奪《基本法》賦予提委會的這個權力,大律師公會的意見更令到這結論無可爭議。

首階段諮詢能夠取得這個主流共識,讓大家回歸到法理上的探討,這點非常重要,亦可算是「政改三人組」五個月來辛勞所取得的成績。有了這個共識,政府便可以為政改第二階段諮詢劃上一條新的起步線,為提名委員會的具體組成和提名程序再廣集意見。

落實普選,是全港市民的願望,希望大家都是擔當推動者,不作設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