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長者特別生活津貼只是一項單一的措施,而不是全民退休計劃的起點,所以立法會議員面對只是相對簡單的問題,如果講全民退休的計劃,那不妨從長計議,集思廣益,因為這是一個相對複雜的問題,但現在的情況是簡單直接,政府建議向合資格的長者發放二千二百元,立法會議員只有兩個選擇,一是支持,二是反對。
而事實上,沒有一條線是完美的,也沒有一個數額是全人類支持的,所以本欄之前的分析,是從能不能接受的角度來考慮,認為在合理的範圍,就給予支持,但一定要拗為何是二千二,而不是二千一或二千三,那就拗十年也沒有答案。
政府定現時的標準,主要是考慮了六十四至六十九歲申領生果金的標準,主要原因,不但是有現成的尺度,更重要的是,可以讓已經辦理過申領手續的長者自動過戶,成為合資格的人士,不必重新去做一次申領程序,盡快可以發出款項。
政府的撥款,基本上沒有追溯期,除非早已在法例上或慣例上有一個起點。這項特別津貼是新生事物,所以理論上是由立法會通過的日子算起,一旦追溯,不知要從何年何月開始。
現時,可以由月初的第一日計起,目的是方便行政安排,因為月中計起,會有一些行政上的不便,但一旦超越這個行政便利的月份第一日,那就查無實據,無法告訴我們,由哪一天是更合適,一直往上追,可以追到九七年的七月一日!
本來只是一項簡單的惠民措施,不必過分複雜化,真的要爭,可以留待其他更具爭議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