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梁振英應吸取歷史教訓

當前,國民教育問題成了香港社會爭拗焦點,也是立法會選舉議題熱點。國民教育所牽涉問題已遠遠超出校園範圍和教育領域,實質是關乎香港向何處去的方向、全局問題!

前事不忘 後事之師

九七回歸以前,香港是英國殖民地,只有公民教育而無國民教育可以理解。但回歸之後,按照《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因而香港人具有了中國國民身份。適應香港環境歷史轉折帶來的香港人身份轉變,為根植對國家民族的認同、感情和使命感,國民教育提到議事日程,是「堅持一國原則」應有之義。

當今世界,絕大多數國家都理所當然地推行國民教育。號稱民主國家「龍頭」的美國還專門制訂了嚴苛的《愛國法》。問題在於,美國也好,日本也好,以色列也好,所有國家推行國民教育都是建基於「一個國家,一種制度」,對教材的編寫包括對國家近、現代重大歷史事件、人物的評價及執政黨施政是非曲直的論定不存在價值觀分歧、差異;而香港則較特殊,實行前無古人的「一個國家,兩種制度」,在國民教育教材的內容中如何認識、評價「一國」有着價值觀的分歧、差異。即是說,在「一國兩制」格局下「要不要開展國民教育」答案是肯定的,但「怎樣開展國民教育」卻是一項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以「求同存異,凝聚共識」精神認真探索。

常言「前事不忘,後事之師」。二○○三年七月一日香港五十萬人上街反對「二十三條立法」是一次深刻教訓。本來,香港特別行政區作為中國一部分,對立法保障國家安全負有不容推卸的憲制責任。但是,對於甚麼叫「叛國」,怎樣算「煽動」、「顛覆」,何物謂「竊取國家機密」,香港社會的價值觀判斷與內地標準有着很大差異。內地不少入罪案例在港人看來只屬「言論自由」範疇,港府在未有弄清二十三條定罪概念與內地有何區別情況下貿然限時立法 ,觸動了香港人敏感的神經,加上當時經濟低迷、民生困苦,諸多民怨借題發揮,遂激發了回歸以來規模空前的大示威,沉重打擊了港府管治威信,並「為淵驅魚,為叢驅雀」助長了反對派勢力,催生了公民黨的崛起。

教材問題 政府主導

香港如今推行國民教育,在學校開設德育及國民教育科所引發的社會爭議,幾乎是九年前二十三條立法的翻版。《中國模式》小冊子某段落的偏頗論述掀起軒然大波,反映出深層次的兩種價值觀之爭。

俗語:「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梁振英管治班子應吸取二十三條立法教訓,要推行國民教育,重中之重是先解決教材問題。國民教育教材一定要由特區政府主導,吸納各方專家學者效法當年《基本法》諮詢、起草成功經驗,因應香港九七回歸的歷史演變,以中央領導人提出的「堅持一國原則,尊重兩制差異,二者不可偏廢」精神為指針,集思廣益,統一編寫一套客觀、真實、科學的國民教育教材。在此統一教材未編寫好之前,寧可暫緩設德育及國民教育科,也不要搞甚麼「教材自決」,免得被那些麥卡錫、陳水扁上身的反對派藉機大搞「恐共反赤」、「去中國化」的另類「洗腦」教育!國民教育能否妥當推行,年輕一代是否對國家建立正確認知,直接關係到「人心回歸」,關係到五年後雙普選的政治生態,關係到未來香港管治權花落誰家,梁振英不容犯歷史性錯誤!